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c语言保密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c语言保密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信息安全的一致性和可用性?
网络信息安全与保密主要是指保护网络信息系统,使其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从技术角度来说,网络信息安全与保密的目标主要表现在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可用性、不可抵赖性等方面。 可靠性是网络信息系统能够在规定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功能的特性。
可靠性是系统安全的最基于要求之一,是所有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目标。网络信息系统的可靠性测度主要有三种:抗毁性、生存性和有效性。
可用性是网络信息可被授权实体访问并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网络信息服务在需要时,允许授权用户或实体使用的特性,或者是网络部分受损或需要降级使用时,仍能为授权用户提供有效服务的特性。可用性是网络信息系统面向用户的安全性能。网络信息系统最基本的功能是向用户提供服务,而用户的需求是随机的、多方面的、有时还有时间要求。可用性一般用系统正常使用时间和整个工作时间之比来度量。
保密性是网络信息不被泄露给非授权的用户、实体或过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即,防止信息泄漏给非授权个人或实体,信息只为授权用户使用的特性。保密性是在可靠性和可用性基础之上,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
完整性是网络信息未经授权不能进行改变的特性。即网络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偶然或蓄意地删除、修改、伪造、乱序、重放、插入等破坏和丢失的特性。完整性是一种面向信息的安全性,它要求保持信息的原样,即信息的正确生成和正确存储和传输
不可抵赖性也称作不可否认性,在网络信息系统的信息交互过程中,确信参与者的真实同一性。即,所有参与者都不可能否认或抵赖曾经完成的操作和承诺。利用信息源证据可以防止发信方不真实地否认已发送信息,利用递交接收证据可以防止收信方事后否认已经接收的信息。
保密法关于微信使用的规定?
使用微信办公可能导致泄密
微信办公导致泄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微信办公作为一种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并不在于微信本身,微信办公导致泄密的真正原因还是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松懈,对党员干部保密教育培训不够,党员干部保密意识淡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中国的一部法律,是保护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微信使用的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保***》等法律法规,微信作为一种网络通信工具,必须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和数据安全。
在使用微信时,用户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不要将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通过微信传输或存储。
2. 不要随意向陌生人或不明来源的人泄露个人信息,如姓名、***号、手机号、银行账号等。
3. 不要在微信群或朋友圈发布涉嫌违法的言论或图片。
是必须遵守的。
明确结论是必须遵守规定。
原因是因为微信是一种传播信息的工具,保密法对于机关、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和个人使用传播信息的工具有严格的保密要求。
因此,在使用微信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信息的保密性,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其中,应当特别注意不得在微信上发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
是在微信上发送信息时,更要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发布谣言、虚***信息等违法内容。
只有遵循规定,才能确保信息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个***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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